我非常佩服李银河为同性恋群体争得婚姻自由的这一壮举,她支持同性恋结婚的原因和理由做一概括:
第一, 据现行法律,同性恋不违反中国法律,同性恋者是具有各项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第二,同性恋者当中有人有结婚的要求,他们的要求与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没有冲突,应该得到承认。
第三, 由于同性恋者的关系没有婚姻形式加以束缚和保障,容易造成一部分同性恋者交友随意,增加性病传播的可能性。而承认同性婚姻则可以使相当一部分同性恋者建立和保持长期关系,减少短期关系,从而减少性病传播的可能性。
第四,据统计,男女同性恋人口在人群中会占到3-4%,在中国就是3900万-5200万人。由于没有同性婚姻法,这些同性恋者大多数会同异性结婚生育。如果他们可以与同性结为生活伴侣,将有这样大的一个人群不生育,有利于我国的人口控制。
第五, 同性恋者属于少数族群,目前西方许多国家已陆续承认了同性婚姻或家庭伴侣关系,较早的有澳大利亚及北欧国家,较晚的有加拿大、法国、德国、美国的一些州(如马萨诸塞州)和一些城市(如旧金山)。
(以上内容摘自李银河《请理解同性婚姻》)
我是一个异性恋,有一个幸福的家庭,有一个美丽温柔的妻子和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。幸福的家庭给我的人生带来了无比灿烂的感受。每当我沉浸在家庭的幸福海洋中,我经常想到同性恋者们,想到他们面临的困境与痛苦,想到他们不能将感情公开社会的苦衷,想到他们对未来婚姻生活的无奈,想到他们怀疑自我是否正常的可怕心境,等等。
我原来当教师时,有一位学生向我流露过喜欢同性的心理状态。我知道,在她向我透露这种心态之前,早已被这种在她看来是荒谬的感觉搞的天昏地暗。她经常自残自己。想来真的可怕!后来,她和一个女孩同居了,一年后又分手了,我问她原因,是因为那女孩感觉她们没有前途,不得不找个男人嫁了。我还认识一个网友,是我的老乡,一个帅小伙子,说看到女人裸体时感到恶心。他曾经有一个女朋友,因为找不到感觉而分手。为了惩罚自己,他已经和多个男人发生性关系。我问他戴套没有,他说有意不戴的,希望自己得爱滋病死掉。我问他为什么这样折磨自己,他说自己不是一个正常人。
还有,上次在天涯杂谈看到的一篇《同性恋人害怕回家过年》的文章,真的很感动,他说和自己的男友相恋10年,依然感情深厚,不想分开;但回家过年不能带个女子给父母交代又感到对不起父母。真的好惨。
我有个朋友是北京安定医院心理咨询科的大夫。曾经就同性恋问题,我问他的看法。他认为很正常,不应该歧视他们。而且他认为:同性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互吸引,只是程度轻重而已。
不说那么多了。总之,支持李银河的同性恋观点!同性婚姻早晚在中国会得到法律承认!
但是,对她主张的“性权利三原则”,坚决反对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