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欲、性欲、情欲、权利欲、金钱欲、控制欲、占有欲、成就欲、支配欲、被支配欲等等,构成了人的基本欲望。欲望是一种本能性的客观存在,主要存在于人与动物之间。植物是否有欲望,确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。
作为本能的欲望,它时刻存在于正常人的机体内或意识中,以内驱力作为媒介,将自身变成强烈的动机;动机再经过人的精心安排,又变成了行动。也就是说,人的行动的本身最终还是由本能性的欲望最终支配着。
欲望是强烈的,人们经常被强烈的欲望支配着,去从事冒险或违法的行动;欲望是可怕的,可怕的欲望甚至会诱导人们进行谋杀、强奸、贩卖毒品等极端犯罪行为;欲望是奇妙的,它调配着人们不畏艰辛不辞劳苦去实现自己的欲望;欲望是神秘的,它无影无踪无形五色,但却作为指挥中枢指引人们去实现它的目标。
欲望到底从哪里来?
我觉得欲望来自生命体的本能的生命活动。也就是说,欲望是一种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。所以,欲望是合理的生命需求。既然如此,欲望的满足也就是合乎情理的需要。
可问题的复杂性就在于,如果满足欲望的结果是使他人的利益受到伤害,或使社会的最低底线的公共规则受到破坏,那么,这种欲望的满足就成了违反伦理违背道德甚至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了。所以,人需要对其本能性的欲望进行合理的调控,使它的活动阈限值以不违反社会的基本规则为下限。
性欲、金钱欲是两种最强烈的本能欲望,它们几乎存在于每个成年人的意识或机体内。它们以强烈而可怕的调控力支配着人们的机体与意识。性欲是每一个正常人都逃脱不掉的杀手欲,它经常以莫名奇妙的方式控制着人们,使人们望色生欲,欲火攻心;金钱欲也是一种迷惑人的基本理智的强烈欲望,它经常以神出鬼没的方式支配着人们,使人们财迷心窍,见钱眼开。在商品经济的今天,性欲和金钱欲几乎弥漫在所有的商业活动之中,成了商业活动的动力系统与催化剂。为此,伦理道德乃至法律,都在性欲与金钱欲的门槛上,大降其身份,甚至成了令它们耍弄的嘲笑对象。
欲望,这种奇妙的本能,什么时候能够得到有效的疏导与调控,使人们能够理智地对待它们,这恐怕是世界上最难解的算题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