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管理中的“主体迷失”现象
2007-09-15 22:50:31.0

教师管理是对教师的智力、体力、劳动能力所进行的科学合理的发掘、组织和使用,其目的是为实现学校管理目标提供可靠的人力保障。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在教师管理工作上,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但由于应试教育的主导地位依然根深蒂固,再加上教育管理体制中的僵化硬性模式,使得教师管理的实践活动走入了“主体迷失”的境地。

所谓“主体迷失”是指主体对自己应有的、客观的立场的误解和错失。主体的迷失必然导致主体的价值观的错位乃至颠倒,从而使主体象浮萍似地飘浮在各种不同的客体之中。
   
当前教师管理中的“主体迷失”,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
1、教师主体地位的误置:教师工作是给校长干的。有的校长问老师:“还想不想在这里赶干了?”校长是主人,教师是奴仆。

2、教师主体价值的偏失:将教师的劳动价值异化为考试分数的工具,升学教育的机器人。有些老师提到考试分数,象“惊弓之鸟”;有些青年教师原来对上讲台的渴望,变成恐惧。

3、教师主体态度的虚化:不科学的量化管理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态度形成了误导,将教师变成为量化管理的奴隶,甚至出现教师引导学生弄虚作假,以求得量化管理的高分数。

 

对教师的管理,要走出“主体迷失”的窠臼,必须在管理实践活动中贯彻主体性原则。

主体性原则就是这样一种规则:它强调在社会实践活动中,应将单位活动中的主要承担者作为活动的主要责任人,使其分享权威与责任,尊重其自为性与自主性,发挥其能动性与创造性,使活动承担者能够享用时空资源、调配人力资源,合理搭配、统筹规划,最终达到最优化的活动效果。

将主体性原则迁移到教师管理活动中,就能解决“主体迷失”问题。这要求做到:刷新教师管理理念,引导教师自我规划自我设计,自主制定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;营造学校的民主氛围,增加教师的自由空间;归还教师业务自主权,确立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体组织者的地位,使之成为调控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人;合理区分教师的主体性与校长的主体性,使二者相得益彰交相生辉。

 


文章评论
[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,不代表中华网的观点或立场]
2007-09-18 21:23:13.0
上述观点确实反映了教育界中的一些不正常现象,究其原因,与管理机制和中国的考试制度密
不可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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